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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的社保谁上 企业要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作者: 时间:2012/2/17 阅读:905次
 春节过后,大学校园又进入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各高校陆续开始为应届毕业生举行人才招聘会,即将迈出象牙塔的莘莘学子们忙碌地奔走于一场场面试之间。第一份正式工作对于人生的整个事业走向往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心仪的单位伸出橄榄枝固然可喜可贺,但此时更要擦亮眼睛,看清其开出的聘用条件是否包含社会保险,是否保障了自己的权益,让自己踏上社会的第一步走得更稳、更顺。

   毕业生上社保成难题 中小私企是多发区

   2008年从晋中学院毕业的吴金娟回到临汾工作,经过几次跳槽,最终在一家私人贸易企业做了会计。如今工作已经3年多时间,吴金娟却说:"现在的公司除了工资和奖金外,养老、医疗等保险一个也没上。每次询问时,老板总说公司没钱,还说同行业的其他公司也都没有这些保险。我之前找的几个工作,也都是只有工资,没有保险。"

   在我省,吴金娟的遭遇极具典型性。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无非几种出路,一类是公务员,一类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大型私企,另一类则是占大多数的中小私人企业。目前我省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本能为正式编制的员工将养老、医疗、工伤等"三险"甚至"五险"(再加失业、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缴纳齐全,但私营企业尤其在中小企业中,员工的社会保险上不全甚至全不上的现象还比比皆是。按说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参加,但现实中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在私营企业工作不到一年的王玟,回想起当初找工作时的情形说:"大四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心气还挺高的,觉得自己毕竟是本科文凭,在学校成绩一直靠前,手里奖状、证书一大堆,找个差不多的工作应该还可以,结果面试一圈下来发现强中自有强中手,好不容易和现在的单位签了合同,工资也还算不错,就赶紧定下来了,哪还顾得上给不给上社保。"

   在就业的重压之下,初次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不少选择私营企业开始自己的职场生涯,而私营企业中社会保险的缴纳状况则令人堪忧。正如省人社厅的有关就业专家所说,很多大学生一毕业就遇上 "失业门",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却遇上了"社保门".

   吴金娟认为,毕业生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着实让人松了一口气,但以长远角度来看,没有社会保险保障的生活让人难以安枕。试想没有医疗保险而背上沉重医药费负担的中年和没有养老保险而孤苦无依的老年,毕业生还真要趁年轻为自己好好打算一番,找到能够保障自己未来的工作。

   小企业压缩成本保利润 大学生牺牲社保保就业

   记者通过对部分私营企业主和初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走访调查,发现一些企业不给职工上社保有众多原因。

   企业主在利润驱使下侵害员工的社保权益。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永恒目标,而我省私营企业大部分属劳动密集型企业,规模小、技术低、管理不规范,很多企业都在最大限度地压缩成本。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的足额社会保险费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能不缴则不缴,能少缴则少缴,让很多企业逃脱了应担负的责任。太原某旅游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公司人员流动大、不稳定,他们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自然不高,而且有时候保险费缴了也是白缴,意义不大,所以肯定不情愿掏出大把的真金白银去做 "无用功".

   很多毕业生反映,在当前的就业市场中,"买方市场"占主导,毕业生的就业主动权正在逐步丧失。面对强大的就业压力和强势的用工单位,毕业生择业时的发言权逐步压缩,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使他们不得不以放弃社保权益的方式进行妥协。

   此外,刚走出校门,多数毕业生对相关规定了解有限,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也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工作3年却已几次跳槽的小郝刚步入社会时几乎称得上是个"法盲",已经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回头才发现和单位签的合同上并没有涉及社保福利等内容,小郝这才明白自己就这么不知不觉地"被侵权"了。吃一堑,长一智,在后来几次更换工作的过程中,小郝都格外注意检查劳动合同上的社保条款。"同一届的很多同学都吃了这个亏,后来听说学校也吸取了教训,给我们的学弟学妹都做了毕业签约方面的培训,让大家做到未雨绸缪。"小郝说。

   省社科院的专家称,在政府层面对于企业不上社保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每年例行的检查监管也是治标不治本。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有管理不完善、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从而导致这样一种怪现状,与国有企业很高的社保参保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私营企业的参保率极低。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增加就业岗位

   采访中,吴金娟、王玟和小郝等人都强烈提出,希望社会对于私营中小企业招聘大学生和上社保的事情多加关注。因为,在每年几百万的大学生毕业队伍中,能够有幸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的,毕竟是少数人。大部分的毕业生,还是在中小企业苦苦地寻找落脚地,而法定的社会保险对于这些刚刚工作的大学生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如何走出"社保门"的困境,省内从事就业和社保研究的专家给出了几条意见。

   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推进对《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知识普及,由政府部门定期对企业主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组织专人对私营企业员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各高校应在每年的应届生就业指导工作中,加入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让大学生知晓自己在求职和工作中享有的权益,同时也明确自身的义务。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社会保险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排查企业的实际员工数量和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数额,对缺缴漏缴社会保险金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责令其为员工补足欠缴的保险金,并根据其行为的违法严重程度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之适应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真正成为为大学生利益保驾护航的保险法规。

   鼓励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并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对吸收应届毕业生较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毕业生在择业时对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的妥协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有限的就业岗位和逐年增加的毕业生数量之间产生的矛盾,由政府部门倡导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扩大对毕业生的吸纳量,从开源的角度解决这一矛盾,相信可以使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更从容更慎重,使第一份工作真正成为他们事业的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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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员工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五险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是法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要为员工参加五项保险。

   养老保险是一项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两部分。缴纳标准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企业要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大学毕业生上社保难,反映的是我国社保体系如何向前推进,实现全覆盖的问题。目前,社保制度在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私营企业中的推行遇到了极大阻力。这就亟须呼唤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回归,上社保,企业要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现实中,一些企业想逃避社保义务的投机思想还存在,旧办法行不通,新招数又出来。本应是员工生活工作保障的保险金却成为扩大生产的资本或干脆落入企业主的口袋,企业主在沾沾自喜的同时,员工对企业的情感和责任心也渐渐消失。

   社会保险本是国家明令推行的制度,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也是对企业和员工利益关系的一种有效协调和舒缓。企业主对员工合法权益进行剥夺也就等同于剥夺了员工稳定的未来生活,为员工的将来埋下隐患。如此不懂得尊重、爱护员工的企业主,又怎么值得员工为其勤勤恳恳地工作、劳心劳力地付出?长此以往,员工的离心离德在所难免,结果受害最大的还是企业自身。

   现代企业如果不具备长远经营的观念,只顾把短期利益最大化,绝无突破发展瓶颈、持续做强做大的可能。只有企业与员工的良性互动,才能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有企业的管理者永远保持一份企业家应有的责任和使命,将员工利益与企业盈利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企业发展的车轮才能又快又稳地驶向远方。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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