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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公司忽悠派遣工应担责
作者:www.zhwjob.com 时间:2014/11/17 阅读:697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3月1日施行以来,已经三个月了,然而劳务派遣工权益受损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现实中,一些劳务派遣单位一旦将劳务派遣工派出之后,便对其不管不顾,甚至在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常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务派遣工的权益保护负有哪些责任呢?对此,笔者拟结合具体案例,对此做一简要分析。

案例一工伤保险应由谁办理用工方和派遣方互推诿

2014年1月6日,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往江西一家工厂工作的肖玉茹在上班期间,因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烧伤,不仅花去3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肖玉茹并未办理工伤保险,无法从工伤保险机构获取工伤保险待遇。面对肖玉茹的索赔请求,公司与工厂却踢起了“皮球”。公司认为,肖玉茹的实际用工单位为工厂,事故也发生在工厂的工作场所,故理应由工厂担责;工厂则觉得其只是临时用工,真正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只能由派遣公司赔偿。究竟应当由谁负责呢?肖玉茹迷惑了。

点评:工伤保险应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8条、第19条分别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也就是说,只有劳务派遣单位才是为派遣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主体,其没有为肖玉茹办理工伤保险,显然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案例二未上班是否有工资派遣单位和员工观点不一

至2014年2月15日,连小琴已被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上海一家单位工作达5个月之久。期间,由于上海的单位处在生产淡季,除只安排少部分员工上班外,其余包括连小琴在内的人员被要求回家休息两个月,听候上班通知。面对连小琴索要该两个月工资的请求,公司表示只能按劳付酬,即应以劳动为尺度计算报酬,提供劳动多所支付的报酬就多,反之就少,未提供劳动也就没有报酬。连小琴没有上班,自然没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务派遣公司也没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真的这样吗?”连小琴纳闷了。

点评:派遣工未上岗派遣公司也应发薪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向连小琴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也明确指出:“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即虽然连小琴已经两个月没有上班,但这并非是因为连小琴的个人原因所导致,在法律有着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借口“按劳付酬”拒绝支付连小琴的工资。假如公司我行我素,连小琴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之规定,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如果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则必须向连小琴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案例三事先不知工种有害派遣工是否有权不上岗

2014年3月1日,赖婷娟接到所在派遣公司派往山西大同工作的通知时,曾询问过自己的具体岗位,但对方只是含糊地答复“去了就知道”。到达后,赖婷娟才得知将在矿山井下作业,遂以该工作不适合自己为由,明确拒绝上班,并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收回成命。可公司认为,其将赖婷娟派出后,对方单位怎么安排赖婷娟的工作与公司无关,作为赖婷娟也应当无条件服从对方单位的安排。如果赖婷娟公然抗命,公司只能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难道我就别无选择,只能违心接受吗?”赖婷娟不知如何是好。

点评:知情权被侵犯员工有权说不

赖婷娟有权拒绝上岗,且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也指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公司在赖婷娟追问之下仍拒不告知工作岗位,明显与之相违。

其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第1条第(一)项则已将矿山井下作业列入其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也就决定了公司不得拿赖婷娟抗命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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